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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泰国中药材清关手续办理

2025-12-19 15:04 聚海供应链(东莞)有限公司 阅读 10
进口泰国中药材清关,核心是先确认药材类别(药用 / 药食同源 / 动物源性 / 濒危),提前办齐企业资质与专项许可,备全中泰双边单证,通过指定口岸申报、配合查验缴税,zuihou完成提货与后续监管,全程严格遵循药监、海关与检疫等多部门规范。以下是完整可执行流程与关键要点:
泰国中药材.jpg
一、前期资质与准入核查(签约前完成)
企业核心资质办理:
  • 基础备案:先完成海关进出口收发货人备案、检验检疫备案,确保企业具备进出口主体资格。
  • 经营许可:药用中药材需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药食同源类则需《食品经营许可证》,避免因资质不符被拒申报。
  • 特殊许可预判:动物源性中药材(如地龙、蛤蚧)需提前向海关申请《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建议签约前 20 个工作日通过 “互联网 + 海关” 平台办理;列入 CITES 附录的濒危药材(如沉香、蛤蚧),要向国家濒管办申请《濒危物种允许进口证明书》,泰国出口方也需提供对应出口许可。
药材准入与泰国端准备:
  • 先核对海关总署发布的《准予进口中药材种类及输出国家地区名录》,确认该药材可从泰国进口,且泰国出口企业已完成海关境外生产企业注册(部分品种强制要求)。
  • 要求泰国供应商提前准备官方植物检疫证书(植物源性)或兽医卫生证书(动物源性),以及 FORM E 原产地证(可享东盟关税优惠,常见药用中药材关税多为 0%,增值税 9%);药用类还需泰国 FDA 出具的自由销售证明,同时提供包含拉丁学名、成分、农残 / 微生物检测结果的检测报告(zd查黄曲霉毒素、重金属等)。
  • 药监备案:列入《进口药材目录》的品种,需向国家药监局(NMPA)申请进口药材备案,获取《进口药品通关单》,sc进口还需完成安全性评估,非sc品种可简化流程,建议提前 30 天办理,避免到港后无法申报。
二、单证准备(到港前备齐,避免延误)
  • 商业基础单证:贸易合同、中英文商业发票(注明药材拉丁学名、规格、单价总价)、装箱单(含净重、毛重、包装规格)、海运 / 空运提单或空运单,确保所有单证的货物品名、数量、金额等信息完全一致。
  • 泰国官方单证:泰国农业部或官方检疫机构出具的检疫证书(植物检疫证 / 兽医证)、FORM E 原产地证(享关税优惠)、泰国 FDA 自由销售证明(药用类),单证需签字盖章规范,无涂改伪造痕迹。
  • 国内监管单证:《进口药品通关单》、《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动物源性)、《濒危物种允许进口证明书》(濒危类)、检测报告、企业资质复印件等,单证有效期需覆盖通关周期,避免过期失效。
  • 标签与包装合规:药用中药材需符合药品标签规范,标注品名、规格、产地、批号、有效期等;药食同源类按食品标签要求标注,包装需防潮、防虫,植物源性药材避免使用未经熏蒸的实木包装,防止检疫不合格。
三、申报与口岸通关流程(到港后快速推进)
  • 指定口岸申报:中药材需从国务院批准的药品进口口岸或药材进口边境口岸(如广州、深圳、凭祥等)申报,到港后 14 日内通过海关单一窗口提交报关单及全套单证,超期可能产生滞报金。
  • 单证审核与查验配合:海关先审核单证完整性与一致性,药用类zd核查《进口药品通关单》,动物源性药材核对检疫许可证与兽医证;审核通过后可能安排抽样查验,核查货证是否一致、包装是否合规、是否携带病虫害或违禁成分,需配合提供样品与补充资料,确保查验顺利。
  • 税费缴纳:根据海关核定的完税价格,缴纳增值税(9%),FORM E 合规的药材通常可享关税减免,通过电子支付或柜台缴费完成,获取完税凭证后等待放行。
  • 放行与提货:海关查验合格、税费缴清后出具放行通知,及时办理提货手续,注意港口免堆期一般 3-7 天,超期费用较高;动物源性与濒危药材需在许可列明的指定仓库存放,后续按要求完成加工或销售备案。
四、核心风险规避与后续要点
  • 单证风险:提前预审所有单证,避免 FORM E 信息错误、检疫证书格式不符、检测报告缺关键项目等问题,药用类严禁缺少《进口药品通关单》申报,否则可能扣货罚款。
  • 检疫风险:植物源性药材需确保无活体病虫害,包装符合检疫要求;动物源性药材需严格遵守检疫审批与指定加工存放规定,防止疫病传入。
  • 后续监管:药用中药材需按药监要求留存样品,完成销售流向记录;药食同源类需符合食品安全追溯要求,确保全流程可追溯,避免后续监管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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