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海国际货运代理(广东)有限公司15年海运进口报关实战经验,为客户提供进口报关一站式服务,报关员遍布虎门港、宝安机场、白云机场、黄埔港、盐田港、蛇口港、皇岗口岸、天津港、大连港等. 



  • 电话:0769-88990501

  • 上班时间:周一至五

    上午9:00--下午18:00

新闻资讯
新闻资讯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行业资讯

【聚海供应链】如何办理进出口商品检验

2021-04-01 10:15 聚海供应链(东莞)有限公司 阅读 834

【聚海供应链】如何办理进出口商品检验

进出口商品检验.jpg

办理进出口商品检验,是国际贸易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关于出口商品的检验,其程序如下:

1、商检机构受理报验。首先由报验人填写“出口检验申请书”,并提供有关的单证和资料,如外贸合同、信用证、厂检结果单正本等;商检机构在审查上述单证符合要求后,受理该批商品的报验;如发现

有不合要求者,可要求申请人补充或修改有关条款。

2抽样。由商检机构派员主持进行,根据不同的货物形态,采取随机取样方式抽取样品。报验人应提供存货地点情况,并配合商检人员做好抽样工作。

3、检验。检验部门可以使用从感宫到化学分析、仪器分析等各种技术手段,对出口商品进行检验,检验的形式有商检自验、共同检检、驻厂检验和产地检验。

4、签发证书。商检机构对检验合格的商品签发检验证书,或在“出口货物报关单”

上加盖放行章。出口企业在取得检验证书或放行通知单后,在规定的有效期内报运出口。

根据进口商品登记规定,进口商品的检验分两大类

一类是列入《种类表》和合同规定由我国商检机构检验出证的进口商品。进口商品到货后,由收货、用货或其代理接运部门立即向口岸商检机构报验,填写进口货物检验申请书,并提供合同、发票、提单、装箱单等有关资料和单证,检验机构接到报验后,对该批货物进

行检验,合格后,在进口货物报关单上加盖印章,海关据此放行。

另一类是不属上一类的进口商品,由收货、用货或代理接运部门向所在地区的商检机构申报进口商品检验,自行检验或由商检机构检验,自行检验须在索赔期内将检验结果报送商检机构,若检验不合格。应及时向商检机构申请复验并出证,以便向外商提出索赔。

更多关于办理进出口商品检验事宜欢迎咨询聚海清关公司,我们11年专注一件事货物交给我们让你更省心。咨询热线:13215388861

客服电话:0769-88990501



标签:

跨境进口物流外包及复杂供

应链管理的最佳合作伙伴

Copyright © 1997-2021   聚海国际货运代理(广东)有限公司     www.zhimport.com

专业提供代理各地香港东莞广州上海福州深圳进口报关报检服务    

电话:0769-88990501   QQ:229590793(东莞)  |   +886-02-25033198(中国台湾) 

地址:中国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第一国际商务大厦F座1415A-B室

邮箱:juhai_OP01@zhimport.com  


粤ICP备13078301号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5850号


客服咨询客服咨询
400-0056-5760769-88990501
400-0056-576juhai_OP01@zhimport.com
扫描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