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物品出口流程
私人物品出口流程
根据你物品的多少和时间要求选择海运或者空运服务:
1.港到港服务:从起运港至目的地港口或机场
2.门到门服务:从货物所在地至目的地上门送货
二.装箱时会做下列工作:
(1)制作唛头:将发货人、货品及编号写在每个箱子的顶端。
(2)按顺序号将箱子内装所有物品列明详细清单须有物品名称及件数
三、海关报关:
A、如果你是出国移民:请带护照、签证、机票、详细物品清单
B、如果你是台湾、香港、澳门居民:请带台胞证(或身份证)、学习或工作证明、物品清单
C、 如果你是外国人:请带关封、护照、签证、工作证、居留证、详细物品清单(需签名)
D、 旅游购买商品(只限外籍人员):护照(复印件)、详细货物清单(需签名)、发票
注:以上单据在通关时,海关要求必须提供正本。
四、目的港提货
当船到目的港后,当地代理公司会通知你,你也可以按照提单上显示的代理资料,在船即将到港之日向该司查询到港信息,办理清关后,再到代理处交费,提货。如收货人在工作日3天之内未提货,将会产生仓储费,由收货人自行负责。目的港清关护照必须与启运港报关护照相一致,并携带英文货物清单。
私人物品货物目的港提货指南
A、如果你的物品是由我司为收货人承运的货物,在船到目的港前2-3天内,目的港代理会通知收货人,作为被通知的一方,收货人应该提供正确的并且在正常的工作日可以联系得上的通讯方式。同时收货人也可以按照提单上显示的代理资料,在船到港前主动向目的港代理查询货物的到港信息。
B、如果货物已确认到港,收货人可以与代理联系换单、交费事宜,然后收货人可以在当地委托报关行来办理清关手续,或者也可以委托目的港代理来处理。
C、如清关已不属于代理的承运范围,所产生的费用应与收货人委托的单位单独结算。如清关属目的港的代理范围,清关费用与目的港代理单独结算。
D、办理货物通关完毕并向代理交付目的港相关费用后,收货人可以携带D/O单到代理指定的仓库提货。
E、注意,目的港清关护照必须与提单标注的收货人一致,并准备详细的英文货物清单。通关文件各目的港都有所不同,以当地海关要求为准。
F、要求我司做到门的,收货人应提前将通关所需的文件寄给我司代理,通关后代理会将货物送至收货人指定地点,但是预付的到门费用只包括车上交货的费用,如需搬运应另付相应的搬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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