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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海供应链】木制品出口商检代理

2021-03-24 11:12 聚海供应链(东莞)有限公司 阅读 637

【聚海供应链】木制品出口商检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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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的的相关规定,大部分的木制品,特别是木制家具出口,首先必须办理出口商检手续,以申请由商检局签发的商检通关单,才能在木制品出口的时候,在海关办理出口报关手续。另外木制品出口到澳大利亚及新西兰等一些国家,还需要办理熏蒸手续,以取得熏蒸证书,以便在目的港顺利清关。向商检局申请办理木制拼商检通关单,木制品熏蒸证明时,必须提交下列文件:

1.企业检验检疫结果单

2.出口企业合同

3.出口商业发票

4.装箱单

5.出境木制品厂检记录单

6.出境货物报验单

注意:办理木制品商检相关流程

  《出口木制品企业检验检疫结果单》 ,由生产企业向商检局提出申请,经商检局有关人员到企业现场查验, 查验合格后,由商检局签发,有效期一般为半年。 企业取得《出口木制品企业检验检疫结果单》 后,在办理每一票出口报验时, 商检局不再需要每次到企业查验, 仅在其认为有需要的时候到企业抽查,如果企业未能取得《结果单》 ,按商检局的规定, 每次办理出口报验时, 原则上都必须到生产企业现场查验。由于不同地区的商检局业务比较繁忙, 安排现场查验需轮候多个工作日,很容易造成出口船期延误的情况。

申请办理《结果单》需向商检局提交下列文件:

1.生产企业厂区平面图 ;

2.生产工艺及流程图 ;

3.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

4.相应的防疫措施和质量管理文件 ;

5.半年或以上的出口合同 ;

6.商检局认为需要的话, 提供主要原料的材料检测报告(如胶合板、纤维板、油漆等,可从供应商获得。 ) 出口合同、出口商业发票、装箱单上商品品种、名称、数量、单价、金额必须完全一致,并且品种、数量不能少于本次报验的品种、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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